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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5月31日殯葬領域新規今起試行(5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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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上的今天
欄目:重大事件
發布時間:2026-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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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31日發生的重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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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26年5月31日(農歷2026年4月15日),為防范“天價”收費!殯葬領域新規今起試行。
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殯葬領域新規今起試行。
北京時間2026年5月31日,近日,市場監管總局會同民政部印發《殯葬領域明碼標價規定(試行)》,為各類經營者明碼標價提供分類指引,自5月31日起試行。??
《規定》將殯儀館、公墓、骨灰堂等殯葬服務機構,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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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31日(農歷2026年4月15日),為防范“天價”收費!殯葬領域新規今起試行。
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殯葬領域新規今起試行。
北京時間2026年5月31日,近日,市場監管總局會同民政部印發《殯葬領域明碼標價規定(試行)》,為各類經營者明碼標價提供分類指引,自5月31日起試行。??
《規定》將殯儀館、公墓、骨灰堂等殯葬服務機構,銷售殯葬用品的經營主體以及其他從事殯葬相關服務活動的組織和個人全部納入殯葬領域經營者范圍,覆蓋“逝、殯、葬、祭”各環節,不留監管盲區。本規定自2026年5月31日起試行。
殯儀館(含殯儀服務網點)
殯儀館提供殯葬服務,應當標示服務項目名稱、服務性質、服務內容、服務標準、收費標準、計價規則、收費管理/定價形式、收費依據、減免政策等信息。
殯儀館場地使用超時需要額外收取費用的,應當一并標明超時費的計價規則。鼓勵殯儀館使用圖片等方式如實展示場地裝飾后的基本樣式,方便喪屬選擇。
殯儀館銷售骨灰容器、火化棺(含紙棺),應當標示品名、材質、規格、產地(進貨地)、價格及計價單位等信息。殯儀館銷售壽衣,應當標示品名、所含件數及具體名稱(罩衣、襯衣等)、材質、產地(進貨地)、價格及計價單位等信息。
公墓、骨灰堂
公墓經營者應當標示下列信息:
墓穴位置、面積(尺寸)、墓穴類型(單穴、雙穴等)、墓體主要材質、墓臺構件(石獅、石象等配件)、石材產地等基本信息;
墓位使用費、維護管理費等信息。
骨灰堂經營者應當標示下列信息:
格位位置、面積(尺寸)、格位類型(單格、雙格等)、格位主要材質等基本信息;
格位使用費、維護管理費等信息。
公墓、骨灰堂提供生態安葬服務,應當標示服務項目名稱、服務內容、收費標準、收費依據、減免及獎補政策等信息。
殯葬中介
殯葬中介代辦由殯葬服務機構提供的服務項目,應當單獨標示,明碼標價內容應當與殯葬服務機構一致,同時顯著標示殯葬服務機構的優惠減免政策。
殯葬中介代繳殯葬服務機構費用時,應當向喪屬提供殯葬服務機構原始收費憑證,不得在殯葬服務機構收取的費用之外向喪屬加價收取費用。
殯葬中介不得將其自身提供的服務項目與代辦的殯葬服務機構服務項目混淆或打包標示。
殯葬中介提供的服務項目因服務時間、地點等因素實行差異化收費的,應當標明計價規則。
違法行為
殯葬領域經營者不得通過標價手段實施下列價格欺詐行為——
不標示或者顯著弱化標示對喪屬不利的價格條件,誘騙喪屬與其進行交易;
使用欺騙性、誤導性的語言、文字、數字、圖片或者視頻等標示價格以及其他價格信息;
以低價誘騙喪屬,在提供服務過程中以增加服務項目等為名加收費用、高價結算,或減少約定服務內容、降低服務等級;
其他利用虛假或者使人誤解的標價手段,誘騙喪屬購買殯葬用品或服務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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