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2026年5月21日官方:禁止從菲律賓輸入豬、野豬 |
|
歷史上的今天
欄目:重大事件
發布時間:2026-05-21
|
|
|
|
|
2026年5月21日發生的重大事件:
|
摘要:2026年5月21日(農歷2026年4月5日),兩部門:禁止直接或間接從菲律賓輸入豬、野豬及其相關產品。
兩部門:禁止直接或間接從菲律賓輸入豬、野豬及其相關產品。
北京時間2026年5月21日,據海關總署、農業農村部5月21日發布公告稱:
近日,菲律賓向世界動物衛生組織(WOAH)報告發生豬瘟。為防止疫情傳入,保護我國畜牧業安全和生物安全,…
|
2026年5月21日(農歷2026年4月5日),兩部門:禁止直接或間接從菲律賓輸入豬、野豬及其相關產品。
兩部門:禁止直接或間接從菲律賓輸入豬、野豬及其相關產品。
北京時間2026年5月21日,據海關總署、農業農村部5月21日發布公告稱:
近日,菲律賓向世界動物衛生組織(WOAH)報告發生豬瘟。為防止疫情傳入,保護我國畜牧業安全和生物安全,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現公告如下:
一、禁止直接或間接從菲律賓輸入豬、野豬及其相關產品(源于豬、野豬未經加工或者雖經加工但仍有可能傳播疫病的產品)。
二、禁止寄遞或攜帶來自菲律賓的豬、野豬及其相關產品入境。一經發現一律作退回或銷毀處理。
三、來自菲律賓的進境運輸工具上卸下的動植物性廢棄物、泔水等,一律在海關的監督下作除害處理,不得擅自拋棄。
四、對邊防檢查等部門截獲非法入境的來自菲律賓的豬、野豬及其相關產品,一律在海關的監督下作銷毀處理。
五、凡違反上述規定者,由海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及其實施條例有關規定處理。
六、各級海關、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分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等有關規定,密切配合,做好檢疫、防疫和監督工作。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
|
|
|
|
上述內容已注明媒體來源的,為本站編輯轉載,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若有來源標明錯誤或者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及時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將迅速進行處理。向原創致敬!!!
|
|
免責聲明:
|
|
|
1、本站部分內容系網友投稿或編輯轉載,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2、本頁面內容里面包含的圖片、視頻、音頻等文件均為外部引用,本站一律不提供存儲。
3、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請在30日內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或斷開鏈接!
※ 有關作品版權事宜請聯系客服
|
|
|
|
|
|
|
|
|
|
|
|
| 歷史上的今天 |
|
|
今天是:2026年07月17日(星期五)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