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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4月21日外交部回應日本允許出口殺傷性武器:高度警惕,堅決抵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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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上的今天
欄目:重大事件
發布時間:2026-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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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1日發生的重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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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26年4月21日(農歷2026年3月5日),外交部談日本允許殺傷性武器出口:堅決抵制日本“新型軍國主義”妄動。
日本正式允許出口殺傷性武器,外交部:嚴重關切,高度警惕。
北京時間2026年4月2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發言人郭嘉昆主持例行記者會。
會上,有記者提問:
4月21日,日本政府通過內閣決議,正式修改“防衛裝備轉移三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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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1日(農歷2026年3月5日),外交部談日本允許殺傷性武器出口:堅決抵制日本“新型軍國主義”妄動。
日本正式允許出口殺傷性武器,外交部:嚴重關切,高度警惕。
北京時間2026年4月2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發言人郭嘉昆主持例行記者會。
會上,有記者提問:
4月21日,日本政府通過內閣決議,正式修改“防衛裝備轉移三原則”,原則允許出口殺傷性武器,出口前無需國會提前審批。請問中方對此有何評論?
外交部發言人郭嘉昆表示:
中方對此嚴重關切。當年日本軍國主義大肆侵略擴張,對中國及亞洲鄰國犯下滔天罪行。正是基于日本的侵略歷史,為防范日本軍國主義死灰復燃,《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和《日本投降書》等一系列具有充分國際法效力的文件明確規定,日本應完全解除武裝,不得維持能使其重新武裝的產業。日本憲法對本國軍力、交戰權、戰爭權也作出嚴格限制,戰后日本還確立了“專守防衛”等限制軍力發展和武器出口的嚴格規范。1972年日本政府發表對武器出口的統一見解,明確表示日本作為和平國家,慎重處理武器出口。
日方近期在軍事安全領域一系列危險動向戳穿了其“和平國家”和“專守防衛”的自我標榜。很多專家學者擔心日本重新開啟“戰爭機器”,對外“輸出戰爭”。日本加速“再軍事化”是事實和現實,有實際的路線和行動。包括中國在內的國際社會將對此保持高度警惕,堅決抵制日本“新型軍國主義”的妄動。
(中國外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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