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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4月7日四川省原副省長葉寒冰被提起公訴(附簡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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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上的今天
欄目:重大事件
發(fā)布時間:2026-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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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7日發(fā)生的重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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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26年4月7日(農(nóng)歷2026年2月20日),非法收受巨額財物,受賄數(shù)額特別巨大四川省原公安廳廳長葉寒冰被提起公訴。
受賄數(shù)額特別巨大,四川省原副省長葉寒冰被提起公訴。
北京時間2026年4月7日,【提起公訴】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網(wǎng)站訊2026-04-07上午10:05訊:檢察機關依法對葉寒冰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記者4月7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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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7日(農(nóng)歷2026年2月20日),非法收受巨額財物,受賄數(shù)額特別巨大四川省原公安廳廳長葉寒冰被提起公訴。
受賄數(shù)額特別巨大,四川省原副省長葉寒冰被提起公訴。
北京時間2026年4月7日,【提起公訴】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網(wǎng)站訊2026-04-07上午10:05訊:檢察機關依法對葉寒冰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記者4月7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四川省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省長,省公安廳原黨委書記、廳長葉寒冰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jiān)察委員會調(diào)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葉寒冰作出逮捕決定,并指定由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五分院審查起訴。近日,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五分院已向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葉寒冰享有的訴訟權利,并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葉寒冰利用擔任浙江省公安廳治安總隊總隊長,浙江省溫州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長,浙江省公安廳副廳長,杭州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長,四川省副省長、省公安廳廳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shù)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來源:新華社
(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監(jiān)察委員會官網(wǎng))
【依法雙開】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網(wǎng)站訊2025-11-24上午11:00訊:四川省原副省長、公安廳原廳長葉寒冰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經(jīng)中共中央批準,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對四川省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省長,省公安廳原黨委書記、廳長葉寒冰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diào)查。
經(jīng)查,葉寒冰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搞團團伙伙,搞迷信活動,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zhí)行公務的宴請、旅游活動安排,違規(guī)出入私人會所,違規(guī)配備、使用公務用車,違規(guī)由下屬單位或他人支付應由本人支付的費用;違反組織原則,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利并收受財物;廉潔底線失守,違規(guī)收受禮品、禮金,利用職權或職務影響為親屬謀利;違規(guī)干預、插手執(zhí)法活動;家風不正;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企業(yè)經(jīng)營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葉寒冰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zhì)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jù)《中國共產(chǎn)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jiān)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guī)定,經(jīng)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葉寒冰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jiān)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四川省第十二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監(jiān)察委員會官網(wǎng))
【免去職務】
2025年5月28日下午,四川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第二次全體會議,表決通過了省長施小琳向省人大常委會提出的任免案,決定免去葉寒冰的四川省人民政府副省長職務。
2025年6月24日,四川省人民政府決定:免去葉寒冰的四川省公安廳督察長職務。
2025年7月30日,舉行的四川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第二次全體會議,表決通過了省政府省長施小琳向省人大常委會提出的任免案,決定免去葉寒冰的四川省公安廳廳長職務。
【違紀被查】
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網(wǎng)站訊2025-05-21傍晚17:00訊:四川省政府黨組成員、副省長、省公安廳廳長葉寒冰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紀律審查和監(jiān)察調(diào)查
四川省政府黨組成員、副省長、省公安廳廳長葉寒冰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紀律審查和監(jiān)察調(diào)查。
(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監(jiān)察委員會官網(wǎng))
葉寒冰個人資料簡歷:
葉寒冰,男,漢族,1965年10月生,浙江三門人,1985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chǎn)黨,1982年8月參加工作,中央黨校函授學院經(jīng)濟管理專業(yè)、浙江大學-香港理工大學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專業(yè)畢業(yè),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副總警監(jiān)。任四川省人民政府副省長、黨組成員,省公安廳廳長、黨委書記,省委政法委副書記(兼)。
葉寒冰履歷:
1982.08-1984.08浙江省三門縣健跳中學、花市中學代課教師
1984.08-1986.08浙江省人民警察學校公安專業(yè)學習
1986.08-1992.03浙江省公安廳三處辦事員、科員(其間:1987.10-1988.10金華縣公安局基層鍛煉)
1992.03-1997.11浙江省公安廳辦公室機要組秘書(其間:1992.09-1994.10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公安管理專業(yè)專科學習;1994.08副科級,1996.03正科級,1996.12助理調(diào)研員)
1997.11-2000.07浙江省公安廳三處副處長(1996.08-1998.12中央黨校函授學院黨政管理專業(yè)學習)
2000.07-2004.06浙江省公安廳治安總隊總隊長(1999.09-2002.07中央黨校函授學院在職研究生班經(jīng)濟管理專業(yè)學習;2002.03-2002.07浙江省委黨校中青年干部培訓班學習)
2004.06-2009.03浙江省湖州市委常委、公安局局長
2009.03-2012.01浙江省溫州市委常委、公安局局長,浙江省公安廳黨委委員(2011.12)
2012.01-2014.06浙江省公安廳副廳長、黨委委員(2010.10-2012.11浙江大學-香港理工大學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專業(yè)在職學習,獲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學位)
2014.06-2018.01浙江省公安廳副廳長,杭州市委常委、公安局局長
2018.01-2018.02四川省人民政府副省長、黨組成員
2018.02-2018.05四川省人民政府副省長、黨組成員,省公安廳廳長、黨委書記
2018.05-四川省人民政府副省長、黨組成員,省公安廳廳長、黨委書記,省委政法委副書記(兼)
葉寒冰曾擔任職務:
四川省第十三屆人大代表(2019年1月補選),中國共產(chǎn)黨四川省第十二屆委員會委員,四川省第十二次黨代會代表,十三屆浙江省紀委委員
(綜合自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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