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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2月26日市場監管總局:整治幽靈外賣新規發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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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上的今天
欄目:重大事件
發布時間:2026-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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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6日發生的重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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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26年2月26日(農歷2026年1月10日),整治“幽靈外賣”網絡餐飲服務經營者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管新規發布。
市場監管總局出臺兩項新規:網絡餐飲新規發布,鏟除“幽靈外賣”滋生土壤。
北京時間2026年2月26日,據今天召開的市場監管總局新聞發布會消息,《網絡餐飲服務經營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將于6月1日正式實施。
“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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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6日(農歷2026年1月10日),整治“幽靈外賣”網絡餐飲服務經營者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管新規發布。
市場監管總局出臺兩項新規:網絡餐飲新規發布,鏟除“幽靈外賣”滋生土壤。
北京時間2026年2月26日,據今天召開的市場監管總局新聞發布會消息,《網絡餐飲服務經營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將于6月1日正式實施。
“我們通過日常監管發現,有的外賣商戶提供的地址是假的,有的上傳的照片是假的,還有的甚至連資質都是假的,這樣的外賣何談放心?”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食品安全總監孫會川介紹,針對這些情況,為進一步提升餐飲外賣食品安全水平,市場監管總局專門制定出臺《網絡餐飲服務經營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
《規定》細化了外賣平臺對商戶資質審核、信息公示、過程管控、問題處置等全鏈條的管理責任,要求外賣平臺做到備案即擔責、上線即受管、經營即履責,切實將食品安全責任嵌入平臺運營的每一個環節、每一處流程、每一次決策。告誡外賣平臺,不能只收傭金、不擔責任;不能只管流量、不顧品質,外賣平臺必須實實在在擔起外賣食品安全“守門員”的主體責任。
“幽靈外賣”一直是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的痛點,《規定》也針對性提出了舉措。《規定》要求外賣平臺應當對外賣商家進行實名登記,并通過實地核查等方式,對外賣商家的食品經營許可證等經營資質證書進行實質性審查,保證外賣商家經營資質證書載明的信息與實際情況相符,而非僅作形式審查。
同時,《規定》要求外賣平臺將外賣商家的食品經營許可證等經營資質信息與省級市場監管部門掌握的數據進行核驗比對,核驗不符的不得為其提供平臺服務。打破外賣平臺與監管部門之間的數據壁壘,破除“信息孤島”,實現資質信息“一源核驗、雙向校準、實時反饋”,切實阻斷虛假、失效資質“帶病入網”的路徑。
另外,《規定》要求外賣平臺應當至少每六個月對外賣商家登記的實際經營地址、經營資質等信息核驗更新一次,保證上述信息與實際情況相符。這并非簡單的定期打卡式更新,而是將靜態準入轉化為持續跟蹤的“生命周期管理”,外賣平臺須在核驗窗口期主動進行信息復核、資質核驗與實地抽查,確保外賣商家經營情況持續真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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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2026年06月11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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