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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1月29日陳戌源、李鐵等73人被終身禁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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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上的今天
欄目:重大事件
發布時間:2026-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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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9日發生的重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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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26年1月29日(農歷2025年12月11日),陳戌源、李鐵等73人終身禁“足”,13家俱樂部被罰。
陳戌源、李鐵等73人被終身禁止從事足球活動。
北京時間2026年1月29日,中國足球協會網站2026年1月29日發布消息,內容如下:
中國足球協會關于對有關涉案俱樂部及人員行業處罰情況的通報
根據公安、司法部門向國家體育總局、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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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9日(農歷2025年12月11日),陳戌源、李鐵等73人終身禁“足”,13家俱樂部被罰。
陳戌源、李鐵等73人被終身禁止從事足球活動。
北京時間2026年1月29日,中國足球協會網站2026年1月29日發布消息,內容如下:
中國足球協會關于對有關涉案俱樂部及人員行業處罰情況的通報
根據公安、司法部門向國家體育總局、中國足球協會移交的足球行業“假賭黑”問題案件材料,中國足球協會紀律與道德委員會對案件材料進行全面系統梳理,按照《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等相關規定,完成對涉案俱樂部及涉案人員的行業處罰審議工作。為嚴肅行業紀律,凈化足球環境,維護競賽公平,現將處罰決定通報如下:
一、對涉案俱樂部的處罰決定
依據俱樂部在案件中所涉不正當交易的金額、情節、性質以及社會影響,現作出如下處罰:給予天津津門虎足球俱樂部等13家俱樂部扣除2026賽季職業聯賽積分并罰款的處罰。
天津津門虎足球俱樂部,扣10分并罰款100萬元;
上海申花足球俱樂部,扣10分并罰款100萬元;
青島海牛足球俱樂部,扣7分并罰款80萬元;
武漢三鎮足球俱樂部,扣5分并罰款80萬元;
山東泰山足球俱樂部,扣6分并罰款80萬元;
河南足球俱樂部,扣6分并罰款60萬元;
浙江職業足球俱樂部,扣5分并罰款60萬元;
上海海港足球俱樂部,扣5分并罰款40萬元;
北京國安足球俱樂部,扣5分并罰款40萬元;
梅州客家足球俱樂部,扣3分并罰款20萬元;
長春亞泰足球俱樂部,扣4分并罰款20萬元;
蘇州東吳足球俱樂部,扣3分并罰款20萬元;
寧波職業足球俱樂部,扣3分并罰款20萬元。
二、對涉案人員的處罰決定
(一)對經人民法院認定構成犯罪的陳戌源、李鐵等73名從業人員,給予終身禁止從事任何與足球有關的活動的處罰。
(二)對經人民檢察院決定不起訴,雖未被追究刑事責任但其行為已嚴重違反行業紀律的艾爾帕提·米吉提等3名從業人員,給予禁止從事任何與足球有關的活動五年的處罰(執行期自2026年1月29日起至2031年1月28日止)。
各會員單位、各俱樂部應深刻汲取教訓,切實引以為鑒,時刻警鐘長鳴,教育引導全體運動員、教練員及工作人員務必堅守法律底線和職業道德,共同維護中國足球來之不易的良好發展環境。中國足球協會堅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足球振興發展的決策部署,始終保持零容忍震懾不變、高壓懲治力量常在,對足球領域違規違紀問題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手軟、絕不姑息。
終身禁足名單如下:
1.李鐵(中國國家男子足球隊原主教練,行賄受賄;違背體育道德、喪失體育精神;為謀取不正當利益進行不正當交易;操控足球比賽,嚴重違背公平競賽精神,引起惡劣社會影響)
2.郝偉(原山東泰山足球俱樂部主教練,受賄;違背體育道德、喪失體育精神、為謀取不正當利益進行不正當交易)
3.謝峰(原河北華夏幸福足球俱樂部主教練,違背體育道德、喪失體育精神、為謀取不正當利益進行不正當交易;操控足球比賽,嚴重違背公平競賽精神,引起惡劣社會影響)
4.鄭斌(原河北華夏幸福足球俱樂部助理教練,受賄;違背體育道德、喪失體育精神、為謀取不正當利益進行不正當交易;操控足球比賽,嚴重違背公平競賽精神,引起惡劣社會影響)
5.高堯(原河北華夏幸福足球俱樂部助理教練行賄;違背體育道德、喪失體育精神、為謀取不正當利益進行不正當交易;操控足球比賽,嚴重違背公平競賽精神,引起惡劣社會影響)
6.忻峰(原江西聯盛足球俱樂部球員、原武漢卓爾足球俱樂部副領隊,違背體育道德、喪失體育精神、為謀取不正當利益進行不正當交易;操控足球比賽,嚴重違背公平競賽精神,引起惡劣社會影響)
7.蘇鏡宇(原滄州雄獅足球俱樂部助理教練,受賄;違背體育道德、喪失體育精神、為謀取不正當利益進行不正當交易)
8.楊凱姿(原中國足球協會甲級聯賽裁判員,受賄;違背體育道德、喪失體育精神、為謀取不正當利益進行不正當交易;操控足球比賽,嚴重違背公平競賽精神,引起惡劣社會影響)
9.朱宏興(行賄;參與賭球;違背體育道德、喪失體育精神、為謀取不正當利益進行不正當交易;操控足球比賽,嚴重違背公平競賽精神,引起惡劣社會影響)
10.左祿博(參與賭球;違背體育道德、喪失體育精神、為謀取不正當利益進行不正當交易;操控足球比賽,嚴重違背公平競賽精神,引起惡劣社會影響)
11.牟善韜(原南京城市足球俱樂部球員,參與賭球;違背體育道德、喪失體育精神、為謀取不正當利益進行不正當交易;操控足球比賽,嚴重違背公平競賽精神,引起惡劣社會影響)
12.白岳峰(原天津泰達足球俱樂部球員,違背體育道德、喪失體育精神、為謀取不正當利益進行不正當交易;消極比賽,嚴重違背公平競賽精神,引起惡劣社會影響)
13.陳杰(原北京人和足球俱樂部球員,違背體育道德、喪失體育精神、為謀取不正當利益進行不正當交易;操控足球比賽,嚴重違背公平競賽精神,引起惡劣社會影響)
14.張鷺(原天津天海足球俱樂部球員,違背體育道德、喪失體育精神、為謀取不正當利益進行不正當交易;操控足球比賽,嚴重違背公平競賽精神,引起惡劣社會影響)
15.黎斐(原深圳市足球俱樂部球員,違背體育道德、喪失體育精神;為謀取不正當利益進行不正當交易;消極比賽,嚴重違背公平競賽精神,引起惡劣社會影響)
16.任鑫(原江西聯盛足球俱樂部球員,違背體育道德、喪失體育精神、為謀取不正當利益進行不正當交易;操控足球比賽,嚴重違背公平競賽精神,引起惡劣社會影響)
17.郝強(原浙江毅騰足球俱樂部球員,違背體育道德、喪失體育精神、為謀取不正當利益進行不正當交易;消極比賽,嚴重違背公平競賽精神,引起惡劣社會影響)
18.徐擎(原新疆天山雪豹足球俱樂部球員,違背體育道德、喪失體育精神、為謀取不正當利益進行不正當交易;操控足球比賽,嚴重違背公平競賽精神,引起惡劣社會影響)
19.蔡曦(原新疆天山雪豹足球俱樂部球員,違背體育道德、喪失體育精神、為謀取不正當利益進行不正當交易;操控足球比賽,嚴重違背公平競賽精神,引起惡劣社會影響)
20.宋勰(原新疆天山雪豹足球俱樂部球員,違背體育道德、喪失體育精神、為謀取不正當利益進行不正當交易;消極比賽,嚴重違背公平競賽精神,引起惡劣社會影響)
21.周恒(原新疆天山雪豹足球俱樂部球員,違背體育道德、喪失體育精神、為謀取不正當利益進行不正當交易;消極比賽,嚴重違背公平競賽精神,引起惡劣社會影響)
22.國威(原上海申鑫足球俱樂部球員,違背體育道德、喪失體育精神、為謀取不正當利益進行不正當交易;消極比賽,嚴重違背公平競賽精神,引起惡劣社會影響)
23.秦升(原上海申花足球俱樂部球員,違背體育道德、喪失體育精神,為謀取不正當利益進行不正當交易;操控足球比賽,嚴重違背公平競賽精神,引起惡劣社會影響)
24.侯宇(原梅州客家足球俱樂部球員,違背體育道德、喪失體育精神,為謀取不正當利益進行不正當交易;操控足球比賽,嚴重違背公平競賽精神,引起惡劣社會影響)
25.唐煒(參與賭球;違背體育道德、喪失體育精神,為謀取不正當利益進行不正當交易;操控足球比賽,嚴重違背公平競賽精神,引起惡劣社會影響)
26.滕尚坤(原泰安天貺足球俱樂部球員,違背體育道德、喪失體育精神,為謀取不正當利益進行不正當交易;操控足球比賽,嚴重違背公平競賽精神,引起惡劣社會影響)
27.馬棟梁(原泰安天貺足球俱樂部球員,違背體育道德、喪失體育精神,為謀取不正當利益進行不正當交易;消極比賽,嚴重違背公平競賽精神,引起惡劣社會影響)
28.李銘皓(原泰安天貺足球俱樂部球員,違背體育道德、喪失體育精神,為謀取不正當利益進行不正當交易;操控足球比賽,嚴重違背公平競賽精神,引起惡劣社會影響)
29.凌思浩(原泰安天貺足球俱樂部球員,違背體育道德、喪失體育精神,為謀取不正當利益進行不正當交易;消極比賽,嚴重違背公平競賽精神,引起惡劣社會影響)
30.蘇峻峰(原泰安天貺足球俱樂部球員,違背體育道德、喪失體育精神,為謀取不正當利益進行不正當交易;消極比賽,嚴重違背公平競賽精神,引起惡劣社會影響)
31.阮君(原泰安天貺足球俱樂部球員,違背體育道德、喪失體育精神,為謀取不正當利益進行不正當交易;消極比賽,嚴重違背公平競賽精神,引起惡劣社會影響)
32.李帥(原黑龍江冰城足球俱樂部球員,違背體育道德、喪失體育精神,為謀取不正當利益進行不正當交易;操控足球比賽,嚴重違背公平競賽精神,引起惡劣社會影響)
33.張浩(原石家莊功夫足球俱樂部球員,違背體育道德、喪失體育精神,為謀取不正當利益進行不正當交易;操控足球比賽,嚴重違背公平競賽精神,引起惡劣社會影響)
34.楊晨(原濟南興洲足球俱樂部球員,參與賭球;違背體育道德、喪失體育精神,為謀取不正當利益進行不正當交易)
35.成源(原濟南興洲足球俱樂部球員,參與賭球;違背體育道德、喪失體育精神,為謀取不正當利益進行不正當交易)
36.孫巖(參與賭球;違背體育道德、喪失體育精神,為謀取不正當利益進行不正當交易)
37.周燎(參與賭球;違背體育道德、喪失體育精神,為謀取不正當利益進行不正當交易)
38.孟威(參與賭球;違背體育道德、喪失體育精神,為謀取不正當利益進行不正當交易)
39.劉津伍(參與賭球;違背體育道德、喪失體育精神,為謀取不正當利益進行不正當交易)
40.吳飛(原武漢三鎮足球俱樂部球員,參與賭球;違背體育道德、喪失體育精神,為謀取不正當利益進行不正當交易)
41.劉軍(中超聯賽有限公司原董事長,受賄;違背體育道德、喪失體育精神,為謀取不正當利益進行不正當交易)
42.田旭東(武漢長江足球俱樂部有限公司董事長,行賄;違背體育道德、喪失體育精神,為謀取不正當利益進行不正當交易;操控足球比賽,嚴重違背公平競賽精神,引起惡劣社會影響)
43.李勤(武漢長江足球俱樂部有限公司總經理,行賄;違背體育道德、喪失體育精神,為謀取不正當利益進行不正當交易;操控足球比賽,嚴重違背公平競賽精神,引起惡劣社會影響)
44.王澤楷(原青島黃海足球俱樂部有限公司董事長,違背體育道德、喪失體育精神,為謀取不正當利益進行不正當交易;操控足球比賽,嚴重違背公平競賽精神,引起惡劣社會影響)
45.葉珺(河北華夏幸福足球俱樂部有限公司原總經理,違背體育道德、喪失體育精神,為謀取不正當利益進行不正當交易;操控足球比賽,嚴重違背公平競賽精神,引起惡劣社會影響)
46.李君(河北華夏幸福足球俱樂部有限公司原總經理,違背體育道德、喪失體育精神,為謀取不正當利益進行不正當交易;操控足球比賽,嚴重違背公平競賽精神,引起惡劣社會影響)
47.李相榮(河北華夏幸福足球俱樂部有限公司原副總經理,違背體育道德、喪失體育精神,為謀取不正當利益進行不正當交易;操控足球比賽,嚴重違背公平競賽精神,引起惡劣社會影響)
48.劉舟(河北華夏幸福足球俱樂部有限公司原人力資源高級經理,違背體育道德、喪失體育精神,為謀取不正當利益進行不正當交易;操控足球比賽,嚴重違背公平競賽精神,引起惡劣社會影響)
49.曹磊(浙江毅騰足球俱樂部有限公司原副總經理,違背體育道德、喪失體育精神,為謀取不正當利益進行不正當交易;操控足球比賽,嚴重違背公平競賽精神,引起惡劣社會影響)
50.周新(濟南興洲足球俱樂部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參與賭球;違背體育道德、喪失體育精神,為謀取不正當利益進行不正當交易)
51.周凱旋(北京肯力克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行賄;違背體育道德、喪失體育精神,為謀取不正當利益進行不正當交易)
52.彭博(武漢玖火體育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行賄;違背體育道德、喪失體育精神,為謀取不正當利益進行不正當交易)
53.唐暉(上海慧博體育發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行賄;違背體育道德、喪失體育精神,為謀取不正當利益進行不正當交易)
54.鄭毅(天津吉譽足煋體育文化發展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行賄;違背體育道德、喪失體育精神,為謀取不正當利益進行不正當交易)
55.王棟(原重慶力帆足球俱樂部球員,違背體育道德、喪失體育精神,為謀取不正當利益進行不正當交易;操控足球比賽,嚴重違背公平競賽精神,引起惡劣社會影響)
56.鄧小飛(原重慶力帆足球俱樂部球員,違背體育道德、喪失體育精神,為謀取不正當利益進行不正當交易;操控足球比賽,嚴重違背公平競賽精神,引起惡劣社會影響)
57.徐洋(原重慶力帆足球俱樂部球員,違背體育道德、喪失體育精神,為謀取不正當利益進行不正當交易;操控足球比賽,嚴重違背公平競賽精神,引起惡劣社會影響)
58.劉磊(原武漢市足球協會競賽部部長,行賄受賄;違背體育道德、喪失體育精神,為謀取不正當利益進行不正當交易)
59.于洪臣(原中國足球協會副主席,受賄;違背體育道德、喪失體育精神,為謀取不正當利益進行不正當交易)
60.陳戌源(原中國足球協會主席,受賄;違背體育道德、喪失體育精神,為謀取不正當利益進行不正當交易)
61.李毓毅(原中國足球協會副主席,受賄;違背體育道德、喪失體育精神,為謀取不正當利益進行不正當交易)
62.劉奕(原中國足球協會秘書長,受賄;違背體育道德、喪失體育精神,為謀取不正當利益進行不正當交易)
63.陳永亮(原中國足球協會常務副秘書長,行賄受賄;違背體育道德、喪失體育精神,為謀取不正當利益進行不正當交易)
64.馬成全(原中國足球協會職業聯賽理事會執行局局長,受賄;違背體育道德、喪失體育精神,為謀取不正當利益進行不正當交易)
65.董錚(原中國福特寶足球產業發展公司總經理,受賄;違背體育道德、喪失體育精神,為謀取不正當利益進行不正當交易)
66.譚海(原中國足球協會裁判管理部部長,受賄;違背體育道德、喪失體育精神,為謀取不正當利益進行不正當交易)
67.戚軍(原中國足球協會戰略規劃部部長,受賄;違背體育道德、喪失體育精神,為謀取不正當利益進行不正當交易)
68.黃松(原中國足球協會競賽部部長,受賄;違背體育道德、喪失體育精神,為謀取不正當利益進行不正當交易)
69.辜建明(原成都市足球協會主席兼秘書長,行賄受賄、貪污;違背體育道德、喪失體育精神,為謀取不正當利益進行不正當交易;操控足球比賽,嚴重違背公平競賽精神,引起惡劣社會影響)
70.劉剛(原成都市足球協會專職副主席,行賄受賄、貪污;違背體育道德、喪失體育精神,為謀取不正當利益進行不正當交易;操控足球比賽,嚴重違背公平競賽精神,引起惡劣社會影響)
71.付翔(原武漢市足球協會常務副會長、秘書長,行賄受賄、貪污;違背體育道德、喪失體育精神,為謀取不正當利益進行不正當交易)
72.王小平(原中國足球協會紀律委員會主任,受賄;違背體育道德、喪失體育精神,為謀取不正當利益進行不正當交易)
73.杜兆才(原中國足球協會副主席,受賄;違背體育道德、喪失體育精神,為謀取不正當利益進行不正當交易)
禁足五年名單如下(禁足期從2026年1月29日至2031年1月28日):
艾爾帕提-米吉提(原新疆天山雪豹足球俱樂部球員,違背體育道德、喪失體育精神,為謀取不正當利益進行不正當交易;消極比賽,嚴重違背公平競賽精神,引起惡劣社會影響)
馬合木提江-米乃木(原新疆天山雪豹足球俱樂部球員,違背體育道德、喪失體育精神,為謀取不正當利益進行不正當交易;消極比賽,嚴重違背公平競賽精神,引起惡劣社會影響)
拜拜提-木拉提(原新疆天山雪豹足球俱樂部球員,違背體育道德、喪失體育精神,為謀取不正當利益進行不正當交易;消極比賽,嚴重違背公平競賽精神,引起惡劣社會影響)
(中國足球協會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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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2026年06月10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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