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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82年7月9日明朝政治家、改革家張居正逝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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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上的今天
欄目:重大事件
發布時間:2025-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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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2年7月9日發生的重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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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1582年7月9日(農歷六月二十),明朝政治家、改革家張居正逝世。
張居正(1525年5月26日—1582年7月9日),字叔大,號太岳,幼名張白圭,湖廣荊州衛(今湖北省荊州市)軍籍。生于江陵縣(今湖北省荊州市),故稱之“張江陵”。明朝政治家、改革家、內閣首輔,輔佐明神宗朱翊鈞進行“萬歷新政”,史稱“張居正改革”。
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中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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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2年7月9日(農歷六月二十),明朝政治家、改革家張居正逝世。
張居正(1525年5月26日—1582年7月9日),字叔大,號太岳,幼名張白圭,湖廣荊州衛(今湖北省荊州市)軍籍。生于江陵縣(今湖北省荊州市),故稱之“張江陵”。明朝政治家、改革家、內閣首輔,輔佐明神宗朱翊鈞進行“萬歷新政”,史稱“張居正改革”。
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中進士。
隆慶元年(1567年),任吏部左侍郎兼東閣大學士,后遷任內閣次輔,為吏部尚書、建極殿大學士。
隆慶六年(1572年),代高拱為內閣首輔,晉中極殿大學士,一切軍政大事均由張居正主持裁決,任內閣首輔十年,實行一系列改革措施。財政上,清丈田地,推行“一條鞭法”,總括賦、役,皆以銀繳,“太倉粟可支十年,周寺積金,至四百余萬”;軍事上,任用戚繼光、李成梁等名將鎮北邊,用凌云翼、殷正茂等平定西南叛亂;吏治上,實行綜核名實,采取“考成法”考核各級官吏,“雖萬里外,朝下而夕奉行”,政體為之肅然。
萬歷九年(1581年),張居正下令,在全國范圍內實行一條鞭法。—條鞭法是中國田賦制度史上繼唐代兩稅法之后的又一次重大改革。它簡化了賦役的項目和征收手續,使賦役合一,并出現了“攤丁入畝”的趨勢。后來清代的地丁合一制度就是一條鞭法的運用和發展。
萬歷十年(1582年)六月病逝,神宗為之輟朝,享年五十八歲,贈上柱國,謚文忠(后均被褫奪)。明代唯一生前就被授予太傅、太師的文官。去世后被明神宗抄家,至明熹宗天啟二年(1622年)恢復名譽。
張居正逝世后的第四天,御史雷士幀等七名言官彈劾潘晟,神宗命潘致仕。潘晟乃張居正生前所薦,他的下臺,表明了張居正的失寵。言官也把矛頭指向張居正,神宗于是下令抄家,并削盡其宮秩,迫奪生前所賜璽書、四代誥命,以罪狀示天下。而且張居正也險遭開棺鞭尸。家屬或餓死或流放,后萬歷在輿論的壓力下中止進一步的迫害。張居正在世時所用一批官員有的削職,有的棄市。
天啟二年(1622年),天啟皇帝為張居正復官復蔭。
著有《張文忠公全集》《張太岳集》《書經直解》《帝鑒圖說》等。
張居正墓區位于湖北省荊州市沙市西北張家臺,占地15畝。
張居正故居位于今湖北省荊州市古城東大門內。荊州古城一條以張居正命名的街巷由來已久,顧名思義張居正故居就在這條街道上。由于歷史原因,其故居毀于戰亂。為了給后人提供緬懷、紀念張居正的場所,荊州市決定重建張居正故居。因“江陵碑苑”地理位置處于張居正故居附近,因此利用其閑置資源重建故居,并以其原有建筑景觀布局。
(綜合自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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