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2025年11月26日發改委:輕微失信信息原則上不予公示 |
|
歷史上的今天
欄目:重大事件
發布時間:2025-11-26
|
|
|
|
|
2025年11月26日發生的重大事件:
|
摘要:2025年11月26日(農歷2025年10月7日),國家發改委:輕微失信信息原則上不予公示。
國家發改委:輕微失信信息原則上不予公示。
北京時間2025年11月26日,據國家發展改革委消息:
《信用修復管理辦法》已經2025年11月19日第25次委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
根據該辦法,失信信息按照失信嚴重…
|
2025年11月26日(農歷2025年10月7日),國家發改委:輕微失信信息原則上不予公示。
國家發改委:輕微失信信息原則上不予公示。
北京時間2025年11月26日,據國家發展改革委消息:
《信用修復管理辦法》已經2025年11月19日第25次委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
根據該辦法,失信信息按照失信嚴重程度實行分類管理,原則上劃分為“輕微、一般、嚴重”三類,按照過罰相當原則,分別設置不同的公示期限,公示期限自司法、行政公務文書認定之日起開始計算。
輕微失信信息原則上不予公示;行業主管部門認為確有必要公示的,公示期最長不超過3個月,且法定責任履行完畢即可申請修復;
一般失信信息的最短公示期為3個月,最長為1年;
嚴重失信信息的最短公示期為1年,最長為3年。
最短公示期屆滿后,信用主體方可按規定申請信用修復。最長公示期屆滿后,相關信息自動停止公示。對達到最長公示期但未糾正失信行為或未完全履行相關義務的,按照行業主管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符合以下所有條件的信用主體,可以向“信用中國”網站申請信用修復:
達到最短公示期限;
糾正失信行為,完全履行失信行為涉及的行政處罰、異常名錄或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等規定的義務;
公開作出信用承諾,承諾內容應包括所提交材料真實有效,并明確愿意承擔違反承諾的相應責任;
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要求的其他條件。
|
|
|
|
|
上述內容已注明媒體來源的,為本站編輯轉載,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若有來源標明錯誤或者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及時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將迅速進行處理。向原創致敬!!!
|
|
免責聲明:
|
|
|
1、本站部分內容系網友投稿或編輯轉載,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2、本頁面內容里面包含的圖片、視頻、音頻等文件均為外部引用,本站一律不提供存儲。
3、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請在30日內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或斷開鏈接!
※ 有關作品版權事宜請聯系客服
|
|
|
|
|
|
|
|
|
|
|
|
| 歷史上的今天 |
|
|
今天是:2026年06月10日(星期三)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