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2025年10月1日新增159種!新版中國藥典今起實施 |
|
歷史上的今天
欄目:重大事件
發布時間:2025-10-01
|
|
|
|
|
2025年10月1日發生的重大事件:
|
摘要:2025年10月1日(農歷2025年8月10日),收載品種新增159種共6385種,新版中國藥典今日起實施。
收載品種新增159種,新版中國藥典今起實施。
北京時間2025年10月1日,2025年版《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今天(10月1日)起正式實施。作為國家藥品標準體系的核心,它是公眾用藥安全的“防護墻”,也是我國醫藥產業發展的“指南針”。
…
|
2025年10月1日(農歷2025年8月10日),收載品種新增159種共6385種,新版中國藥典今日起實施。
收載品種新增159種,新版中國藥典今起實施。
北京時間2025年10月1日,2025年版《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今天(10月1日)起正式實施。作為國家藥品標準體系的核心,它是公眾用藥安全的“防護墻”,也是我國醫藥產業發展的“指南針”。
收載品種新增159種共6385種
2025年版的中國藥典總共有4部,分別收載的中藥、化學藥品、生物制品、藥用輔料藥包材以及通用技術要求等,收載的品種新增159種,修訂1101種,總共收載6385種。
與此同時,2025年版藥典新增通用技術要求69個,修訂133個,指導原則新增33個,修訂17個。
藥典作為我國藥品基本標準,是藥品上市的“門檻要求”。《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明確規定,藥品所含成分與標準規定成分不符的為假藥,成分含量不符合標準的為劣藥。
在此之前:
國家藥監局官網2025年3月25日發布公告,內容如下:
國家藥監局關于實施2025年版《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有關事宜的公告
2025年第32號
2025年版《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以下簡稱《中國藥典》)已由國家藥監局、國家衛生健康委2025年第29號公告頒布,自2025年10月1日起實施。現就實施本版《中國藥典》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根據《藥品管理法》規定,藥品應當符合國家藥品標準。《中國藥典》是國家藥品標準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藥品研制、生產(進口)、經營、使用和監督管理等相關單位均應當遵循的法定技術標準。
二、《中國藥典》主要包括凡例、品種正文、通用技術要求和指導原則。自實施之日起,所有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及生產上市的藥品應當執行本公告和本版《中國藥典》相關要求。其中,指導原則相關要求為推薦技術要求。
三、自實施之日起,凡原收載于歷版藥典、局(部)頒標準的品種,本版《中國藥典》收載的,相應歷版藥典、局(部)頒標準同時廢止;本版《中國藥典》未收載的,仍執行相應歷版藥典、局(部)頒標準,但應當符合本版《中國藥典》的相關通用技術要求。經上市后評價撤銷或者注銷的品種,相應歷版藥典、局(部)頒標準廢止。
本版《中國藥典》品種正文未收載的制劑規格、中藥的制法,其質量標準按本版《中國藥典》同品種相關要求執行,規格項、制法項分別按原批準證明文件執行。
四、本版《中國藥典》頒布后,執行藥品注冊標準的,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應當及時開展相關對比研究工作,評估藥品注冊標準是否符合新頒布的藥典標準有關要求。
對于需要變更藥品注冊標準的,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應當在本版《中國藥典》實施之日前,按照藥品上市后變更管理相關規定提出補充申請、備案或者報告,并按要求執行。
藥品注冊標準中收載檢驗項目多于或者異于藥典規定的,或者質量指標嚴于藥典要求的,應當在執行藥典要求的基礎上,同時執行注冊標準的相應項目和指標。藥品注冊標準收載檢驗項目少于藥典規定或者質量指標低于藥典要求的,應當執行藥典規定。
五、為符合本版《中國藥典》要求,如涉及藥品處方、生產工藝和原料、輔料、直接接觸藥品的包裝材料和容器等變更的,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生產企業應當按照《藥品注冊管理辦法》《藥品上市后變更管理辦法(試行)》以及有關變更研究技術指導原則和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等要求進行充分研究和驗證,按相應變更類別批準、備案后實施或者報告。
六、由于溶出度、釋放度等項目在質量控制中的特殊性,按照仿制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要求核準的仿制藥注冊標準中有別于《中國藥典》的,按經核準的藥品注冊標準執行。
七、本版《中國藥典》已進行通用名稱修訂的藥品,應當使用本版《中國藥典》中載明的名稱,其原名稱可作為曾用名過渡使用。在下一版藥典實施之日前,曾用名可與本版《中國藥典》中載明的名稱同時使用。
八、自本版《中國藥典》實施之日起,提出的藥品注冊申請,相應申報資料應當符合本版《中國藥典》相關要求。
在本版《中國藥典》實施之日前已受理,并且尚未完成技術審評的注冊申請,自本版《中國藥典》實施之日起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本版《中國藥典》相關要求開展相應審評審批,申請人需要補充技術資料的,應當一次性完成提交。
在本版《中國藥典》頒布之日后、實施之日前按原藥典標準相關要求批準上市的藥品,批準后6個月內應當符合本版《中國藥典》相關要求。
九、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生產企業和藥品注冊申請人應當積極做好執行本版《中國藥典》的準備工作,對在《中國藥典》執行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向國家藥典委員會報告,同時應當持續研究完善藥品質量標準,不斷提升藥品質量控制水平。
十、各省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配合做好本版《中國藥典》的宣傳貫徹,加強本版藥典執行中的監督與指導,及時收集和反饋相關問題和意見。
十一、國家藥典委員會負責組織和協調本版《中國藥典》的宣貫培訓和技術指導工作,在官方網站開設“《中國藥典》執行專欄”,及時答復執行中反映的問題。
特此公告。
國家藥監局
2025年3月25日
(國家藥監局網站)
|
|
|
|
|
上述內容已注明媒體來源的,為本站編輯轉載,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若有來源標明錯誤或者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及時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將迅速進行處理。向原創致敬!!!
|
|
免責聲明:
|
|
|
1、本站部分內容系網友投稿或編輯轉載,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2、本頁面內容里面包含的圖片、視頻、音頻等文件均為外部引用,本站一律不提供存儲。
3、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請在30日內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或斷開鏈接!
※ 有關作品版權事宜請聯系客服
|
|
|
|
|
|
|
|
|
|
|
|
| 歷史上的今天 |
|
|
今天是:2026年07月26日(星期日)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