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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觸碰法規必受罰!棲霞多人因不文明養犬被警方查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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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上的今天】
欄目:政企信息
發布時間:2026-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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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26年7月20日(農歷2026年6月7日),星期一訊:【齊魯守護夏季攻勢】養狗別“任性”,棲霞已有人被處罰!
我家狗不咬人,不用牽繩”
“養只烈性犬,沒人管”
“叫幾聲很正常,沒必要較真”
……
狗狗是治愈生活的陪伴
但放任不文明養犬行為
不僅打破鄰里和睦、威脅公共安全
甚至觸碰法律紅線
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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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0日(農歷2026年6月7日),星期一訊:【齊魯守護夏季攻勢】養狗別“任性”,棲霞已有人被處罰!
我家狗不咬人,不用牽繩”
“養只烈性犬,沒人管”
“叫幾聲很正常,沒必要較真”
……
狗狗是治愈生活的陪伴
但放任不文明養犬行為
不僅打破鄰里和睦、威脅公共安全
甚至觸碰法律紅線
近期
民警在養犬管理常態化整治中
依法查處了多起不文明養犬案件
以案說法
引以為戒
翠屏派出所
近日,翠屏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巡查中發現,違法行為人王某在公共場所遛狗時,未按規定牽領犬只,違反了《煙臺市養犬管理條例》相關規定,被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并責令改正。
莊園派出所
近日,莊園派出所民警在巡邏過程中發現,轄區居民王某某在小區內遛狗不牽繩。經查,該業主在晚飯后出門遛狗,期間未按規定使用犬繩進行牽引。最終,民警根據《煙臺市養犬管理條例》第十八條第一項、第二十六條第六項之規定,依法給予該養犬人行政處罰,并責令改正。
劃重點
養犬自由,絕非任性自由
依法規范飼養是底線
法條在線
新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八十九條規定
飼養動物,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動物恐嚇他人的,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出售、飼養烈性犬等危險動物的,處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致使動物傷害他人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未對動物采取安全措施,致使動物傷害他人的,處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公安機關特別提醒
◆持證養犬,合規登記:及時辦理養犬登記,定期接種狂犬疫苗。
◆牽好“文明繩”:攜犬出戶時,不論犬只體型大小,必須由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使用長度不超過1.5米的犬繩(鏈)牽領,并主動避讓他人,特別是老年人、殘疾人、孕婦和兒童。
◆當好“衛生清理員”:遛犬時請隨身攜帶清潔工具,即時清理犬只糞便,維護環境整潔。
◆嚴守禁養“紅線”:自覺規避烈性犬、大型犬禁養清單,嚴禁在重點管理區內飼養。
轉擴提醒身邊人
牽緊“文明繩”養犬不掉“鏈”
從你我做起共建美好家園
供稿丨翠屏派出所、莊園派出所
(來源:山東省煙臺市“棲霞公安”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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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2026年09月09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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