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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煙臺市福山區市場監管局發布特種設備安全領域典型案例(2025年10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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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上的今天】
欄目:政企信息
發布時間:2025-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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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北京時間2025年10月31日(農歷2025年9月11日),星期五訊:福山區市場監管局發布特種設備安全領域典型案例
日常生活中,特種設備無處不在,極大程度方便了我們的生活,但其安全隱患不可小覷。為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福山區市場監管局持續加強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查處一批特種設備安裝、使用環節違法違規典型案例,現將部分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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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時間2025年10月31日(農歷2025年9月11日),星期五訊:福山區市場監管局發布特種設備安全領域典型案例
日常生活中,特種設備無處不在,極大程度方便了我們的生活,但其安全隱患不可小覷。為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福山區市場監管局持續加強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查處一批特種設備安裝、使用環節違法違規典型案例,現將部分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案例一
使用未經檢驗起重機械
執法人員在檢查某企業時,發現該企業正在使用的一臺起重機械無法提供有效的定期檢驗報告。經調查確認,該設備在投入使用后一直未按規定進行定期檢驗。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三十二條第一款“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使用取得許可生產并經檢驗合格的特種設備。”,及第四十條第三款“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的規定,已構成使用未經檢驗特種設備的違法行為。執法人員依法責令其停止使用該設備,并作出行政處罰。
案例二
銷售環節管理缺失
執法人員在檢查某銷售單位時,發現該單位未建立壓力容器檢查驗收和銷售記錄制度。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二十七條第二款“特種設備銷售單位應當建立特種設備檢查驗收和銷售記錄制度”的規定,導致設備質量責任無法追溯。執法人員依法責令其改正,并作出行政處罰。
案例三
作業人員操作不規范
執法人員在檢查某企業時,發現叉車作業人員未佩戴安全帽、未系安全帶進行作業。該行為違反了《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條“確保持證上崗和按章操作”的規定。執法人員現場責令立即改正,并作出行政處罰。
案例四
制造環節違規
執法人員查獲某企業制造未經監督檢驗的特種設備。經調查,該企業在生產過程中未按規定申請監督檢驗,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二十五條“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元件等特種設備的制造過程和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的安裝、改造、重大修理過程,應當經特種設備檢驗機構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進行監督檢驗;未經監督檢驗或者監督檢驗不合格的,不得出廠或者交付使用”的規定。執法人員依法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并作出行政處罰。
案例五
使用無證作業人員
執法人員在檢查某企業時,發現其正在使用未取得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書的人員從事特種設備作業。該行為違反了《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條“確保持證上崗和按章操作”的規定。執法人員現場責令立即改正,并作出行政處罰。
案例警示:
上述案例反映出部分企業在特種設備使用、管理等方面仍存在安全意識和責任意識缺失的問題。各特種設備相關單位應引以為戒,嚴格落實安全主體責任,加強設備日常管理,確保作業人員持證上崗、規范操作。市場監管部門將持續加大執法力度,對違法行為依法嚴肅查處,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供稿單位:特種設備監察科
(來源:山東省煙臺市“福山區市場監管局”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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