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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病床前的和解:費縣訪調委成功調解一起工傷賠償糾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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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上的今天】
欄目:政企信息
發布時間:2025-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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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北京時間2025年8月3日(農歷2025年閏6月10日),星期日訊:【人民調解】病床前的和解:150萬元分期賠償終結六年工傷之痛——費縣訪調委成功調解一起工傷賠償糾紛
案情簡介
2018年9月,工人徐某入職山東某木業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從事車間貼皮工作。2019年8月2日,徐某在作業時被叉車重創,導致頸椎骨折、脊髓損傷等嚴重傷情,經司法鑒定為二級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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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時間2025年8月3日(農歷2025年閏6月10日),星期日訊:【人民調解】病床前的和解:150萬元分期賠償終結六年工傷之痛——費縣訪調委成功調解一起工傷賠償糾紛
案情簡介
2018年9月,工人徐某入職山東某木業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從事車間貼皮工作。2019年8月2日,徐某在作業時被叉車重創,導致頸椎骨折、脊髓損傷等嚴重傷情,經司法鑒定為二級傷殘,雙腿永久喪失行走能力。傷后近六年輾轉多家醫院治療,2025年5月起長期入住費縣中醫院。公司雖持續承擔醫療費至2025年5月,但一次性傷殘賠償等長期待遇始終未決。2025年7月,雙方共同申請調解。
調解過程
三重核心爭議:一是賠償范圍爭議。法定工傷待遇未覆蓋:包括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終身傷殘津貼、長期護理費;2025年5-7月新增10萬余元醫療費分擔糾紛。二是支付能力困境。企業無力一次性支付超百萬賠償;傷者急需資金維持終身醫療護理。三是未來風險未決。若傷者身故,剩余賠償金歸屬;勞動關系存續狀態不明。
擬定攻堅方案。
一、150萬元賠償金的法定構成。調解嚴格依據《工傷保險條例》核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按25個月本人工資計算;終身傷殘津貼:按月工資85%標準支付至法定退休年齡;長期護理費:參照山東省護理依賴標準按20年折算。三項疊加后錨定總賠償額150萬元,確保不突破法定下限。
二、四年分期支付設計。為平衡企業現金流與傷者救治需求,分期方案如下:2025年7月31日:支付45萬元(優先覆蓋緊急醫療及首年護理);2026年7月31日:支付45萬元(扣除徐某承擔的醫療費59,096元,實付390,904元);2027年7月31日:支付30萬元(傷殘津貼專項);2028年7月31日:支付30萬元(終結賠償)。所有款項直匯徐某銀行賬戶。
三、生命保障特別條款。若徐某在付款周期內身故,未付余款轉至其母銀行賬戶;
四、醫療費清算。2025年5-7月新增醫療費102,437元,公司承擔43,341元(即時結清);徐某承擔59,096元(從2026年賠償款中抵扣)。
調解結果
在費縣中醫院病房內,雙方簽署調解協議:公司分四期支付150萬元賠償金(2025-2028年);2025年新增醫療費按比例分擔完畢;勞動關系自簽約日起終止;協議為一次性終極賠償。
首期履行:45萬元于簽約后48小時到賬。
案例點評
一、法定賠償與柔性支付的精準平衡。法律剛性:150萬元總額嚴格遵循《工傷保險條例》對二級傷殘的賠償標準,未遺漏任何法定項目;支付柔性:四年分期方案既保障企業生存空間(年均支付37.5萬元),又確保傷者終身照護不斷檔,實現“救命錢”的可持續供給。
二、六年積案的徹底閉環終結。明確“賠償后終止一切權利義務”,杜絕后續勞動仲裁風險;劃分企業全責期(2019-2025年4月)與共擔期(2025年5-7月),厘清長達六年的費用迷霧。
(來源:山東省臨沂市“費縣司法”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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